可以,但是必须在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前提下才能居住,否则会被视为转租转借。
一、西安公租房同住须知
1、只有在申请人居住的情况下,才允许有同住人共同居住。申请人未居住的情况下,同住人独自居住的,为转租转借行为,将清退住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共同居住人必须与申请人一同前往物业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①如共同居住人为直系亲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每三个月和申请人一起到物业公司进行居住报备。如未及时报备的,视为转借行为,将清退住房;
②如共同居住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须每一个月和申请人一起到物业公司进行居住报备。如未及时报备的,视为转借行为,将清退住房;
③如共同居住人为非亲属关系的,须每两周和申请人一起到物业公司进行居住报备。如未及时报备的,视为转借行为,将清退住房。
二、西安公租房申请人情况
主申请人只能有一个,副申请人可以有多个。
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必须为亲属关系,例如:父母,配偶,子女等。
三、西安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主申请人必须成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地址
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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