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广东小
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
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
给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7,330 万元,为全
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7,700 万元。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并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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